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上述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答复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一)交通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六)现代服务。 5.租赁服务。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