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深财规〔2024〕5号]  [2024-09-1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的要求,我局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的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废止的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其中《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等6件文件重新设定了有效期,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目录载明的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4日起施行。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紧缺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教规〔2011〕10号
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财预规〔2011〕13号
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个人纳税人营业税起征点有关事项的通告深财法〔2011〕21号
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财会〔2011〕65号
5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财社规〔2012〕1号
6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支出进度的通知深财预规〔2012〕2号
7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委托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深财资〔2013〕16号
8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工作的通知深财资〔2013〕50号
9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财规〔2014〕1号
10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推进我市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暨实施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通知》等6份文件的通知深财资〔2014〕5号
1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6〕5号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施行日期有效期
1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深财资规〔2011〕14号2011年12月28日2027年12月31日
2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财规〔2013〕7号2013年07月26日2027年12月31日
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预算标准》的通知深财规〔2013〕20号2013年12月23日2027年12月31日
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减征免征我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收入的通知深财资〔2014〕28号2014年9月01日长期执行
5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5〕6号2015年4月29日2027年12月31日
6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深财规〔2017〕10号201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7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深财规〔2019〕1号2019年1月10日2027年12月31日
8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19〕4号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9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财规〔2020〕2号2020年3月6日2025年3月5日
10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配比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3号2020年4月11日2025年4月10日
11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5号2020年9月17日2025年9月16日
12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的通知深财规〔2020〕6号2020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1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7号2020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1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8号2020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15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20〕9号2021年1月4日2026年1月3日
16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1〕1号2021年1月20日2026年1月19日
17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2〕1号2022年5月12日2027年5月11日
18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2〕2号2022年12月15日2027年12月14日
19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深财规〔2023〕1号2023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
20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3〕2号2023年04月15日2028年4月14日
2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2023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
2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23〕4号2023年11月1日2026年10月

  附:《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对我局规范性文件文本目录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废止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重点

  我局出台的或者以本单位牵头制定、与其他主管部门会签印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暂未公告宣布效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过程

  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的相关工作,及时处理需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启动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包括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目录、进行实施后评估、充分征求意见等。此前,我局已于本单位门户网站就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条意见,均已作出解释说明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对于由我局与其他部门会签制发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和重新明确有效期的,已分别征求各会签部门的书面意见,形成《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经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后,予以公布。

  三、清理结果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2件。其中《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办法〉的通知》等6件文件重新设定了有效期,实施期限至2027年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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